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,是高校学生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、实施者和指导者,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。近年来,北京高校辅导员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,在学生成长成才和首都高校发展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;同时国内外形势、高等教育事业以及学生群体状况的发展变化,对辅导员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。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)与北京市《关于加强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京教工[2008]101号),结合当前工作形势,现就北京高校辅导员岗位工作职责提出以下要求。
一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。组织开展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,引导学生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,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,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。
二、开展形势政策教育。结合学生深层次的思想问题和国际国内热点问题,进行有针对性教育引导,帮助学生释疑解惑,引导学生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。
三、及时掌握学生情况。学生情况是一个动态过程,辅导员要带着感情深入学生之中,与学生交朋友,了解学生的喜怒哀乐。通过一对一谈话与辅导、座谈走访、校园bbs等形式掌握学生的学习、经济、家庭、人际关系情况及思想、心理动态等,及时了解学生需求,保证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。辅导员每年与学生谈话不少于一次,认真完成学生辅导手册记录。
四、做好重大活动与特殊时期的学生工作。根据首都政治活动和敏感期比较多的特点,及时了解学生反应,防止各类突发事件,维护校园安全稳定。对于学生直接参加的重大政治活动,要认真组织,把握学生动态与情绪,确保政治安全。及时准确地掌握政治敏感期学生动态,对重点人群要做好一对一的思想工作。
五、加强班集体和党团建设。以学生党团组织和班委会为骨干,坚强学生班集体建设,发挥学生自我教育与管理作用。加强学生骨干、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,开展推优入党工作。
六、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。积极主动协助班主任、任课教师等共同做好日常思想政治工作、管理工作和学风建设工作,在国防教育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等方面对学生提供指导,要经常深入学生课堂、宿舍、餐厅、班级,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困难,并有效解决问题。要及时处理学生违纪行为,做好各类奖评工作。
七、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资助。了解学生经济状况,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,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资助工作,更要从生活上、学习上、心理上积极关心经济困难学生,对学生勤工助学予以必要的指导,引导他们以坚强信念和平和心态顺利完成学业,回报社会。
八、开展心理素质教育。重视在学习、身体、经济、情感及人际关系等方面有问题的特殊群体学生的心理健康;协助有关专业部门组织开展心理教育活动,自觉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素质,增强学生克服困难、经受考验、承受挫折的能力。
九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。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成才观和就业观,协助就业部门做好学生职业生涯和学习发展规划和就业指导工作,特别是要做好就业困难学生的思想工作。
十、加强自身素质能力建设。要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,增强自身政治责任感。学习和掌握心理教育、发展辅导等方面知识与技能,加强工作研究与科学研究,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。掌握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,通过博客、微博客等网络手段加强与学生交流互动。
各高校要结合实际,细化本校辅导员岗位工作职责,将其作为辅导员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评价指标。
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
2009年12月10日
文件:北京高校辅导员岗位工作职责要求(试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