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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勤工助学岗位学生酬劳发放方式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09-10-28 [来源]:

    为进一步完善困难学生资助工作,加强对勤工助学岗位学生的管理,提高工作效率,简化酬劳发放环节,现将勤工助学岗位学生酬劳的发放方法确定如下:

  1. 勤工助学学生酬劳发放不再采取现金发放形式,采用将酬劳直接打入学生本人校园一卡通中的办法。

  2. 各用人单位每月月初10日前交学生处电子版和纸质版勤工助学发款清单、纸质手写版勤工助学考勤考核表,表格见附件。电子版发款清单提交方式:将表格直接发至邮箱qgzx@bfsu.edu.cn;纸质版提交方式:学生处红楼403室潘老师处。

  3. 纸质版需各单位负责领导和经手人签字方可生效。

  4. 请各用人单位务必核实每位学生的姓名及学号填写准确无误,以确保金额打入学生本人卡中。

  5. 参加勤工助学学生每月中旬定时查看一卡通金额,以确定酬劳是否及时足额打入。

  6. 对临时性和固定性工作岗位,采取按小时计酬。对固定性工作岗位,学生参加劳动时间应控制在每月50小时以内。根据国家规定,勤工助学岗每小时报酬不超过10元,原则上学生酬劳每人每月不得超过500元,如因特殊原因超过,需另行申请。

  7. 本办法由学生处勤工助学中心负责解释;本办法自2009年4月1日开始实行。

附件:勤工助学岗位学生酬劳发放清单(模板)

勤工助学考勤考核表